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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示函(第十一期)

2025年10月29日 14:08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提 示 函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 年第 11 期  总第十一期
    【内容提示】 为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坚决防范学术不端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本期以“聚焦学术不端,筑牢师德底线”为主题,希望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以案例为警示,坚守学术诚信。

聚焦学术不端筑牢师德底线
从华中农业大学黄某某系统性学术造假、克扣学生劳务费,到北京协和医学院关联的董某莹入学与论文双重造假,再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焦某跨境翻译剽窃,近日曝光的系列案例警示我们:学术不端绝非个人小事,而是触碰教育根基的红线。筑牢学术诚信防线,既是师德师风建设的核心任务,更是培育合格人才的必然要求。学术诚信是师德的“生命线”,更是育人的 “隐形课堂”。教师的学术言行直接塑造学生的价值认知,黄某某在伪造10篇论文数据的同时,长期辱骂学生、敷衍教学,不仅摧毁了自身学术生命,更给学生传递了扭曲的价值观;董某莹从入学成绩造假到博士论文 62% 抄袭,暴露出的不仅是个人诚信缺失,更折射出部分教师在培养环节的监管失职。反之,严谨治学的教师总能以言行播撒诚信种子,学术诚信是高校教师的职业底色,师德师风是教育事业的精神内核。坚守学术诚信,需以“三重防线” 筑牢师德根基。

一、深剖典型案例,明晰红线禁区。要将学术诚信教育纳入教师岗前培训与年度考核,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术先辈事迹宣讲等形式,让教师深刻认识到学术造假的沉痛代价。学术造假无“小事”,无论资历高低、环节轻重,一旦触碰必遭严惩,为全体教师划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二、恪守职业准则,践行诚信育人。全体教师须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根本遵循,做到“三个坚守”:坚守科研诚信初心,数据可追溯,论文撰写原创规范,署名严格遵循“贡献导向”,坚决杜绝伪造篡改、抄袭剽窃、不当署
名、买卖成果等行为;坚守育人师德本分,杜绝“重科研轻指导”“侵占学生成果”等问题,对本科生教学精心打磨课程、
更新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辱骂、压榨学生;坚守岗位履职底线,在成果评审、项目申报等环节严格把关,拒绝参与或纵容
资质造假、成果造假,主动抵制学术不端“潜规则”。将 “严谨治学、诚信育人” 内化为职业自觉。

三、强化监督问责,共筑清风正气。要构建“三位一体”监管体系,每学期组织典型案例学习,将学术诚信纳入教师岗前培训与年度考核;畅通师生匿名举报渠道,对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依规撤销成果、追究责任,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并实行职称评定、项目申报“一票否决”。学术诚信的培育非一日之功,师德师风的建设需久久为功。高校教师要以 “板凳要坐十年冷” 的定力潜心研究,以 “俯首甘为孺子牛”的赤诚深耕育人,让诚信成为学术研究的“第一准则”,让师德成为师生互动的 “天然纽带”。“师者,人之模范也。”学术诚信与师德师风不是外在要求,而是教师安身立命的根本。望全体教师以典型案例为镜鉴,自觉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誓言,共同守护教育科研的纯净与尊严,为培养时代新人筑牢道德根基。

【案例警示】
1、某农林科技大学教师谢某某学术不端。谢某某通过网络联系中介公司对其拟投稿论文进行润色和论文代投。2020年2月,因内容与别的期刊论文内容重复、虚构通讯作者等原因,该论文被编辑部撤稿。谢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谢某某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追回其利用被撤稿论文所获得的科研奖励。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2、贵州某学院人文学院老师李某某被举报抄袭哈尔滨师范大学某教授的文章,经鉴定举报情况属实。该学院做出的处理意见包括:责成该教师向某教授道歉;对该教师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批评;暂停该教师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限期整改;一年内,取消该教师申请或申报科研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两年内,取消该教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3、陕西某高校教师许某学术不端。2022 年 8 月,经认定,许某在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存在研究内容剽窃、过程中擅自标
注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行为。许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规定,给予许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撤销其教授任职资格,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其三年内在评奖评优、
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资格。对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作出检讨。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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