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师范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提示函
第一部分 学习内容
教职工网络发布行为规范要求为维护学校形象、保障信息安全并促进健康网络环境,我校教职工在网络平台(包括社交媒体、论坛、博客等)发布信息时,需遵循以下要求:
一、基本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传播违法信息,如涉及暴力、色情、谣言或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
维护学校声誉:不得发布损害学校声誉、师生权益或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论,避免个人观点被误认为代表学校立场。
尊重他人权益:保护他人隐私,禁止泄露学生、同事或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尊重多元观点,避免网络欺凌或歧视性言论。
信息安全意识:谨慎处理敏感信息(如未公开的科研成果、内部文件),防止数据泄露或网络攻击风险。
二、具体行为准则
内容真实性: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可靠,不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引用来源需注明。
职业身份关联:若以教职工身份发言,需明确标注个人观点,避免与学校官方立场混淆。
互动礼仪:在评论或回复中保持文明,理性表达分歧,禁止攻击性语言或恶意炒作。
紧急情况处理:发现网络安全隐患或不当内容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三、违规处理
违反本要求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教育提醒、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等措施,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第二部分 提示内容
一、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学习我校纪委下发的《关于做好 2026 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教育引导教职工了解意识形态工作,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并把具体要求落实到教书育人各项工作中。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通过“三会一课”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
三、广大教职工要加强个人职业修为,着装要端庄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身份;教职工讲究诚信,以礼待人,言谈举止、职业操守要体现教师的“行为世范”;要时时处处维护朝阳师院人的良好形象、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
2026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