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部门首页部门简介师资管理师德建设劳资社保人才招聘政策制度职称评聘服务指南人事管理系统
 
 
您的位置: 部门首页>服务指南>正文

朝阳师范学院关于工作人员借调的管理规定(试行)

2025年03月07日 10:00  


朝阳师范学院关于工作人员借调的管理规定试行

工作人员借调是指在不改变其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暂时将其安排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现就工作人员借调的基本条件、期限与程序等规定如下:

第一条 借调基本条件

借调单位需求借调单位因阶段性、突发性工作或专项任务需要,且本单位人员不足时,方可申请借调。

借调人员条件借调人员需为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且具备借调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禁止借调的情况试用期未满、与借调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或正在接受审查处理的人员不得借调。

第二条 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限,通常不超过6个月至1年。如需延长,需提前申请并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第三条 借调审批程序

借调需由借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调理由、岗位、期限及人员要求,并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人事审批。

借调人员需征得原单位同意,并由借调单位发放借调函。

第四条 借调期间的管理

人事关系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社保等仍由原单位负责,借调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

日常管理借调人员由借调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师德师风、安全教育、业务学习、政治学习等,借调人员需服从借调单位的工作安排,并参加相关活动。

考核与鉴定借调期满后,借调单位需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并反馈至原单位,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第五条 借调纪律

借调人员需严格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如违反纪律,可能被退回原单位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借调单位不得随意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后应及时安排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


第六条 其他

(一)工作人员借调是一种临时性的人事安排,需严格遵循审批程序和管理规定,确保借调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二)关键岗位或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附:关于借调的工作函



人事处

                             202534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上一条:朝阳师范学院教职工离校签批备案表

关闭